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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车管所上户将对国三排放停止注册登记
2013年7月1日车管所上户将对国三排放停止注册登记。市环保局、市交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成都市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的通告》其中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柴油汽车和重型汽油汽车,以及不满足国Ⅴ排放标准要求重型气体燃料汽车,将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同时,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也强调,这只是针对新车上户的标准,对目前已上牌且申领到环保标志的车辆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购车前先查 “环保车型目录” 依据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联合发布的《通告》,自2013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汽车)和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汽油汽车)将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另外,对于不满足国Ⅴ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气体燃料汽车),也将从今年7月1日起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据悉,这也是我市率先执行国V标准的第一批机动车。 与此同时,相关负责人强调,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有关规定,并于2013年7月1日起停止销售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车辆。另外,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购车时,也应该注意所选车型是否符合机动车规定的排放标准,机动车实行“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对目前已上牌且申领到环保标志的车辆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不断提高 机动车准入门槛 据了解,重拳出击机动车尾气污染,成都于2008年5月1日率先执行国Ⅲ标准后,之后又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气污染排放标准,不满足国四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在此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扩大机动车新车上户实施国四标准的范围,将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汽车)和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汽油汽车)纳入进来。另外,对于重型气体燃料汽车的新车上户更是率先执行国五标准。 如何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从源头上防治,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相关负责人坦言,国内外经验表明,执行严格的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有效措施。研究表明,一辆化油器单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国四标准汽油车20辆的污染物排放量。因此,不断提高机动车准入门槛,对于全市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减排,有效缓解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环境压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起到实效,同时也为新增机动车腾出环境容量。湖北程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改装之都的龙头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为社会服务,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程力汽车销售部王新群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