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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速公路对清障施救收费标准调研
导读:针对群众反应较多清障车救援、拖车费过高,湖北物价局赴沪渝高速鄂西段就清障施救收费标准进行调研10月11日,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王幼予、副处长孙楚斌一行在省交…
10月11日,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王幼予、副处长孙楚斌一行在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陆同华、鄂西管理处路政支队长方新兵等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来到沪渝高速鄂西段就清障施救收费标准进行调研。 湖北省物价局针对沪渝高速鄂西段实际特殊情况召开座谈会,并广泛征集长阳兴旺等3家清障施救单位在收费标准执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省物价局有关领导在座谈会首先听取了三家清障施救单位负责人就清障施救资质、人员、设备、收费标准、施救成本、清障施救范围等情况的详细汇报。 各施救单位负责人纷纷发表了对清障施救政策标准规定的建议和看法。 《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9 ]155号)文件下发以来,对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机构的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机动车(货主)的合法权益,加强清障施救收费管理起到积极较好的效果。座谈会指出,清障施救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政策的制定,是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三公”为原则、加强清障施救收费管理、维护广大机动车群众的合法利益上进行制定和出台;在新的清障施救标准出台前,省物价部门会在充分考虑到省内各高速公路的不同实际情况,切实站在一切在于为民、便民、利民的基础上,对清障施救收费标准、收费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建议后,进一步规范、完善和制定,提高清障施救服务质量和施救效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清障施救收费价格、施救服务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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